2005年12月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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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船相碰迸出1.5亿元“火花”
宁波海事法院受理建院来最高标的额案件
  本报讯 备受媒体关注的德国籍船舶“地中海克利斯提娜”(MSC Christina)轮在我国黄海水域与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“华凌”轮发生碰撞,导致德国籍船舶船体严重受损,而“华凌”轮船货同时沉没的事故,目前进入到了诉讼阶段。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德籍外轮,并要求提供2亿余元担保。事故船舶双方先后起诉和提出反诉,诉讼标的额达1.5亿余元人民币。据悉,这是宁波海事法院建院以来受理的标的额最高的案件。
  今年3月事故发生后,4月7日,“地中海克利斯提娜”轮所有人德国德汉莎公司(Deo-hansa Schiffahrtsgesellschaft mbH & Co. KG)和光船承租人马卡尔航运有限公司(Marcare Ship-ping Company Limited)首先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赔偿“地中海克利斯提娜”船舶的修理费、船期损失、因碰撞而向第三方承担的货物赔偿责任及其他检验费、公证认证费用等共计1000万美元。11月4日,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反诉,要求德国德汉莎公司和塞浦路斯马卡尔航运有限公司按80%的碰撞责任赔偿因“华凌”轮沉没而造成的损失并支付有关费用共计7301.44万元(即总损失9126.80万元的80%)。法院已经对该诉予以受理。
  记者从宁波海事法院了解到,鉴于此案双方当事人均要求延长举证期限,申请法院延期开庭,而且本案本诉、反诉标的大,案情相对复杂,举证难度大,法院将会适当延长举证期限,并初步决定首次开庭时间为2006年2月份。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邬先江